石家庄南(永壁)货场仓储物流项目 国家战略及应急物资华北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咨询单位比选公告
1.项目名称:石家庄南(永壁)货场仓储物流项目国家战略及应急物资华北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石家庄。
3.项目规模:
(1)石家庄南(永壁)货场仓储物流项目新建地上房屋面积为37000㎡,其中新建房屋9000㎡(综合服务区 5620 ㎡,仓储服务区 1010 ㎡,辅助箱区 1000 ㎡,包装成件作业区站台上部 1300㎡ ,其他 70 ㎡),新建仓库 23000 ㎡(包装成件作业区站台上部),新建钢网架货棚 5000 ㎡(包装成件作业区站台上部)。
(2)国家战略及应急物资华北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74492㎡,新建5栋丙类仓库,面积60000㎡,新建3栋戊类仓库,面积14000㎡;新建综合办公楼1座、食堂及活动中心1座、消防楼及备勤楼1座,新建宿舍1座,新建应急指挥中心1座、配套建设配电间、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叉车库及吊车库、大门门卫、地磅房、道路及货场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具体面积待确定方案后明确);配套建设安防系统与自动化系统、内部办公系统;配置货架,龙门吊、叉车等装卸搬运设备;落实通用库反恐怖防范要求,按标准设置防范设施。
4.服务内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编制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
6.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及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本单位。2)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 5人。投标人须承诺,根据工作需求,应随时增加成员,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7.报名方式及时间:公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日至2025年3月31日下午3时前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比选时间:2025年3月31日下午3时,比选时需携带比选文件、另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比选地点另行通知。
8.最高限价: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7〕8号文件规定,投标费率不得高于60%。
9.联系方式、报名地点
(1)比选人: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2)地址:兴石广场2号楼13层
(3)联系人:褚工
(4)联系电话:031169112334
10.比选方法:由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选出3名评委会委员,对各单位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平均分最高者中标。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11.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4)报价单(详见附件1);
(5)拟投入项目人员表(详见附件3)、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承诺书及保险证明(参选单位对承诺内容负全部责任);
(7)拟投入项目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参选单位对承诺内容负全部责任);
(8)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12.评分方法及业绩要求:
本次比选综合评分法:报价50分,服务方案得分30分,其他评审因素20分。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一、报价得分50分
(1)所有比选报价相加平均后为基准费率。
(2)报价等于基准费率的为50分,高出基准费率1%,减1分,低于基准费率1%,减0.6分。
二、服务方案得分30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划 (6分) |
服务思路清晰、原则及标准明确;工作方案内容全面(5-6分); 服务思路较清晰、原则及标准较明确;工作方案内容较全面(4-5 分); 服务思路不清晰、原则及标准有缺点;工作方案内容不具体(3 分); |
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 (6 分) |
关键、难点及要点阐述详细、合理;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 分工责任明确(5-6分); 关键、难点及要点阐述较详细、合理;项目组人员配备较合 理、分工责任较明确(4-5 分); 关键、难点及要点阐述差;项目组人员配备不合理、分工责任不明确(3 分); |
工作质量的控制措施 (6分) |
工作质量控制措施详细、具体,进度计划及组织管理环节划 分合理(5-6分); 工作质量控制措施粗线条,进度计划及组织管理环节划分较 合理(4-5 分); 工作质量控制措施差,进度计划不明确(5 分); |
服务机构内部工作流程、制度(6 分) |
业务操作流程、制度规范合理、明细有序(5-6分); 业务操作流程、制度一般(4-5 分); 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差(3 分); |
服务承诺 (6分) |
服务承诺细致、满足用户要求且服务体系完备(5-6分); 服务承诺一般,基本满足用户要求(4-5 分); 服务承诺较差(3 分); |
三、其他评审因素得分20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2022 年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具有一个类似造价咨询业绩加2.5 分;最多得 10 分。 |
项目拟派人员(10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增加1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 10分。 |
13.付款方式:
具体事宜于签订合同时约定。
14.监督方式
全程视频录像监控。
2025年3月28日